合同外租赁如何认价
一、合同外租赁如何认价
合同外租赁认价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市场价格参照
1. 调查当地同类型租赁物的市场价格。例如,若租赁办公场地,可查询周边类似写字楼、办公区的租赁价格。通过房产中介平台、实地走访询问等方式获取价格信息,以确定合理的认价范围。
2. 参考行业报告和统计数据。有些行业会定期发布关于设备、场地等租赁的价格走势和平均价格,这些数据可作为认价的参考依据。
(二)成本核算
1. 对于出租方,考虑租赁物的购置成本、折旧费用、维护成本、管理成本以及预期利润等因素。例如,租赁建筑设备,设备的购买价格、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存放管理费用等加上合理利润来确定价格。
2. 对于承租方,如果能够获取出租方的成本信息,可以进行分析核算,判断其报价是否合理。
(三)协商定价
1. 双方根据租赁物的特殊情况、租赁期限、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进行协商。例如,在旅游淡季租赁旅游景区的,承租方可以以市场需求低为由,与出租方协商较低的价格。
2. 参考以往的合作关系和交易习惯。如果双方有过类似的租赁合作,可参考之前的价格并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没有签字生效吗
一般来说,租赁合同没有签字不生效。
合同的成立生效通常需要当事人达成合意并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签字是一种常见的表明当事人同意合同条款的方式。如果双方没有在租赁合同上签字,难以证明双方就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
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虽未签字,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也可能被视为成立生效。例如,承租人已经按照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出租人接受了租金并让承租人入住使用租赁房屋,此时虽然没有签字,租赁合同也可能生效。不过这种情况相对复杂,在实际纠纷中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情况进行判断。
三、合同欺诈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欺诈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主观故意方面
欺诈方具有欺骗的故意,其目的是为了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签订租赁合同。例如,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抵押可能面临被执行风险的事实,或者虚构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等。
(二)客观行为方面
1. 虚假陈述
作出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像声称房屋是商业用途但实际为住宅用途,导致承租人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
2. 隐瞒事实
对影响租赁合同订立的重要事实不予告知。比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却不向承租人说明。
(三)因果关系方面
欺诈方的欺诈行为与受欺诈方作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受欺诈方因为欺诈方的行为而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基于这种错误认识签订了合同。如果能够证明受欺诈方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真实情况就不会签订合同,那么这种因果关系就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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