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解除如何执行
一、租赁合同解除如何执行
租赁合同解除后的执行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1. 财物清理。双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对租赁物进行清点、交接。承租人需返还租赁物,且应保证租赁物的状态符合合同约定,除正常损耗外不得有损坏。例如,租的房屋应保持结构完整,设备能正常使用。
2. 费用结算。承租人需结清截至日的租金、等费用,若有押金,房东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或抵扣相应费用后退还。
(二)法定解除或一方违约解除
1. 通知义务。解除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对方。例如书面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2. 损害赔偿。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例如,因房东提前解约导致承租人重新找房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3. 租赁物交接与费用结算。同协商解除一样,双方要做好租赁物交接和相关费用的结算工作。
二、租赁合同需要备注什么
租赁合同中通常需要备注以下内容:
1. 租赁物的详细情况:包括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状态等。例如租赁房屋的面积、房型结构等,租赁设备的新旧程度等细节。
2. 租赁期限:明确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避免产生租赁时长的争议。
3. 租金及支付方式:注明租金的具体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等)、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如有押金也要明确押金数额及退还条件。
4. 维修责任:明确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哪一方承担,如房屋的正常损耗维修是由房东负责还是租户负责。
5. 用途:规定租赁物的使用用途,防止租户将租赁物用于非法或约定之外的用途。
6. 违约责任: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如未按时支付租金、提前等)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等。
7. 续租条款:是否有优先续租权,续租的租金调整方式等。
三、租赁合同有效吗
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通常不再有效。
租赁合同都有明确的租赁期限约定,当这个期限届满时,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种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过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所以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租赁合同失效,特殊情形下会转为不定期租赁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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