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是属于什么合同
一、店铺租赁是属于什么合同
店铺租赁属于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店铺租赁中,出租人是店铺的所有者或有权出租者,承租人是租用店铺用于商业经营等目的的一方。
这种合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出租人有义务将符合约定使用用途的店铺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要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店铺,例如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等;二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的金额、期限支付租金;三是会对租赁期限有明确约定,期限届满后双方可根据约定续租或者终止租赁关系;四是会对店铺的用途、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以规范双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融资租赁合同怎么确立的
融资租赁合同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一)合同主体
必须有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出卖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
(二)合同形式
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等详细情况,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重要条款。
(三)要约与承诺
出租人或承租人一方发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例如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需要特定设备并约定相关租赁条件的要约,出租人接受并承诺,双方就租赁物的买卖与租赁达成一致意见。
(四)合同内容合法
合同内容不得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各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或可撤销的情形。只有满足这些条件,融资租赁合同才得以确立。
三、租赁合同访人签字有效吗
如果是仿冒他人签字签订租赁合同,这种合同是无效的。
从合同订立的角度来看,签字是一种确认合同成立的重要表意行为,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仿冒他人签字,意味着签字者并非合同当事人,真正的当事人并没有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违背了合同自愿、平等、真实的基本原则。
从法律保护权益的方面而言,这样的合同不能对被仿冒签字的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因为这种仿冒签字的租赁合同造成他人权益损害,仿冒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赔偿被仿冒者因合同产生的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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