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谁出
一、门面租赁合同谁出
门面租赁合同可以由出租方、承租方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一方来出具。
如果由出租方出具,出租方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出租门面的基本情况,如地址、面积等,以及租金、租赁期限、维修责任等出租方关注的条款。
若承租方出具,承租方可能更侧重于自身的使用权益相关条款,像对门面用途的特定要求、装修权利等内容的约定。
从实践来看,也有很多是双方共同协商起草合同内容。双方可以各自提出自己的要求和关注点,然后经过协商确定最终的合同条款。在商业租赁活动中,无论哪一方出具合同初稿,都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符合的原则,并且双方都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二、租赁合同欺诈认定
租赁合同欺诈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欺诈主体方面
1. 主观故意。欺诈方必须有故意欺骗的主观心态,明知自己提供的租赁相关信息是虚假的,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目的是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签订租赁合同。
2. 欺诈主体的行为能力。欺诈方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欺诈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
(二)欺诈行为表现
1. 虚构事实。例如虚构租赁物的实际状况,像声称房屋面积比实际大很多、虚构租赁物的用途限制等。
2. 隐瞒真相。如隐瞒租赁物存在权利瑕疵,已经被抵押或者有其他纠纷,或者隐瞒租赁物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重要事实。
(三)被欺诈方的反应
1. 被欺诈方基于欺诈方的欺诈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如果被欺诈方知晓真实情况就不会签订该租赁合同。
2. 被欺诈方因为这种错误认识而作出了签订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
在认定租赁合同欺诈时,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判断,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欺诈的认定,从而保障受欺诈方的合法权益。
三、怎么起草租赁合同
起草租赁合同,需包含以下关键要素:
(一)合同双方信息
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或名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这有助于确定合同主体身份,便于后续联系与可能的纠纷解决。
(二)租赁物详情
1. 详细描述租赁物,如房屋需写明具体地址、面积、户型结构等;设备要写明名称、规格、型号等。
2. 租赁物的用途也要明确约定,例如房屋是用于居住还是办公,设备是用于特定生产环节还是一般性使用。
(三)租赁期限
1. 确定租赁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2. 如需续租,可约定续租的相关条款,如提前多久提出续租申请等。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明确租金金额,可以是固额或根据某种计算方式得出的金额。
2. 规定租金的支付周期,如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以及支付的具体日期。
3. 若逾期支付租金,应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五)维修与保养
1. 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责任方,一般由出租方负责主体结构维修,承租方负责日常使用中的小修小补,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 对于维修费用的承担也应明确。
(六)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如承租方未经同意转租的责任,出租方提前收回租赁物的责任等。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可约定发生争议时通过或诉讼解决,并明确仲裁机构或管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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