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租赁合同和买卖
一、如何区分租赁合同和买卖
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1. 目的方面。租赁合同的目的是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在租赁期间届满后需归还租赁物;而买卖合同的目的是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无需归还。
2. 权利义务方面。租赁合同中,出租人需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符合约定用途,承租人需按照约定使用并支付租金;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要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并保证其质量等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支付价款。
3. 期限方面。租赁合同一般有明确的租赁期限,期限届满合同可终止或续租;买卖合同一旦完成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及价款支付等主要义务,合同基本履行完毕,不存在类似租赁期限的概念。
4. 风险承担。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通常由出租人承担,但因承租人过错导致的除外;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交付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二、什么人不能解除租赁合同
以下几类人不能解除租赁合同:
(一)无正当理由的违约方。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等相关条款,在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时,仅仅因为自身的主观意愿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不能随意。例如,承租人单纯因为想换个居住环境就想解除租约,这是不被允许的。
(二)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当事人。比如,虽然租赁物可能存在一些小的瑕疵,但并不影响正常使用,承租人不能以这种轻微瑕疵为由解除合同;或者出租人不能因为承租人偶尔一次的租金迟延交付(如果迟延交付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如迟延三天内不视为根本违约的情况)就解除合同。
(三)未履行通知等必要程序的当事人。有些情况下,即使可能存在解除合同的事由,但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通知对方等必要的前置程序,也不能解除合同。例如,出租人欲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用于自住,但是没有提前通知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时间,这种解除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三、解除合同收回么
在房屋租赁中,解除合同后是否收回房屋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正常的租赁期限届满而解除合同,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在这种情况下,租客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状态将房屋交还给房东。
若因租客违约导致,比如租客未按时支付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房东不仅有权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租客立即腾退房屋,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还可以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房东造成的损失。
而如果是房东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例如房东未按照约定提供可正常使用的房屋等,虽然合同解除,但房东此时不能强行收回房屋,租客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能有权要求继续使用房屋直至合理期限届满或者获得相应的赔偿后才腾退房屋。
以上是关于如何区分租赁合同和买卖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