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与转租的区别
一、租赁合同与转租的区别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是一种初始的租赁关系设定。
转租则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再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1. 主体关系方面。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之间的关系;而转租涉及出租人、承租人以及次承租人三方关系。
2. 权利义务方面。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直接从出租人处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并负有支付租金等义务;在转租关系中,次承租人从承租人处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承租人既要向出租人履行原租赁合同义务,又要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并履行一定管理监督等新的义务。
3. 合同效力方面。租赁合同的效力直接取决于出租人的出租权能等合法因素;转租合同的效力除了受原租赁合同影响外,还可能因未经出租人同意等因素而产生效力瑕疵。
二、租赁合同过期是否有效
租赁合同过期后通常不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规定看,租赁合同都有明确的租赁期限约定。一旦期限届满,原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例如,租客按照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内享有房屋的居住权,房东有权收取租金等,这些在租赁期内的特定权利义务随着合同过期而结束。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例外。如果租赁合同过期后,双方仍然按照原租赁合同的条款继续履行,例如租客继续使用租赁物、房东继续收取租金,这种情况下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但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租赁合同上没写涨多少
如果租赁合同上没有写明租金上涨的幅度,这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来看:
1. 如果出租方想要涨租,出租方不能随意确定涨幅。因为合同没有约定,出租方提出涨租属于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2. 承租方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涨租要求。如果出租方强行涨租,承租方可以以合同未约定为由,拒绝按照出租方单方面提出的金额支付租金。
3. 如果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或者(如果合同有仲裁条款)的方式解决。或者仲裁机构会根据市场行情、租赁物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平原则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租金是否应该调整以及调整的合理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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