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未满剩余房租退还吗
一、租期未满剩余房租退还吗
租期未满剩余房租是否退还,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中有明确约定,在租客提前解约等租期未满的情形下,房东有权不退还剩余房租,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比如合同规定租客提前退租,剩余房租不予退还,此时房东可依约不退还。
若合同未作此类约定,租客提前退租属于违约行为,房东可要求租客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若房东的实际损失小于剩余房租,在扣除租客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房东损失后,剩余房租应退还租客。
若租客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自身的原因导致租期未满无法继续租赁,如房屋因自然灾害不能居住,租客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房租。
若房东存在违约行为,如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租客因此提前解约,不仅有权要求退还剩余房租,还可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租者不经过房东能收取转让费吗
承租者不经过房东是否能收取转让费,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租赁合同明确禁止转租或收取转让费,承租者未经房东同意收取转让费,此行为违反合同约定,房东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且新的受让人可能无法顺利使用租赁物。
若合同未明确禁止,但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擅自收取转让费进行转租,房东同样可解除与承租者的租赁合同,导致转让行为无效。
不过,若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者可自行决定转让事宜,或者事后房东对承租者收取转让费的行为予以追认,那么承租者收取转让费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所以,承租者一般不应在未获房东同意时收取转让费,否则将面临较大法律风险。
三、房东出租房屋时可以收取转让费吗
房东出租房屋时能否收取转让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从法律角度讲,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房东出租房屋时可以收取转让费。转让费通常是在商业租赁中,租户将其租赁权及店内设备等一并转让给下一个租户时收取的费用。
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房东有权收取转让费,房东自行收取缺乏法律依据,租客可以拒绝支付。若合同中明确约定在特定情形下房东可收取转让费,且该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那么房东按约定收取则是合法的。
此外,若房东以提高租金等合理方式来增加收益,是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但如果房东不合理地利用优势地位,在无正当理由和约定的情况下强行收取转让费,租客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总之,判断房东能否收取转让费,关键在于合同约定和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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