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违约需要退还剩余房租吗?
一、租客违约需要退还剩余房租吗?
若出租方违反条款,则需全额退还所收的租金;反观承租方若有违约行为,将由其独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时出租方无需退还任何租金。
如双方经过谈判达成共识同意退还租金,那么应对尚未履行部分的租金进行相应的结算并予以退还。
依据我国相关的严格规定,合同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效力,因此合同中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均应对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责任通常采用退还租金这一方式进行表述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
二、租客有义务配合房东看房吗
若存在双方合同未予明确约定且现行法律并无相应具体规范的情形,我们应当依据交易常规进行判断。
除此之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了诚信及公平之原则。
首先从承租关系来看,在房屋租赁行为完成後,租户便已依法取得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在此基础上,作为房东并不具备未经允许而擅自闯入以及带领他人进入被租赁房屋的权利。
另一方面,房东仍然依法保有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且有权自由决定是否将其出售。
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通常买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会进行实地考察(此处称之为“看房”)这已经成为一种通行的交易惯例(虽然并不针对所有的租赁双方,但是他们普遍知晓此习俗)。
法律同样保护承租方的优先购买权利。
若完全禁止其他可能存在的买家进行参观,将会导致承租方的优先权被过度滥用,从而实实在在地排除了或者限制了其他各意向购房者的合法竞争参与资格。
当条件许可时,承租人应当具备配合进行看房的义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