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延期
一、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延期
房屋租赁合同延期主要有以下方式:
1. 协商一致。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就延期事宜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来延长租赁期限。补充协议中要明确延长的期限、租金是否有调整等重要内容。
2. 遵循合同约定。若原中有关于续租或延期的条款,例如约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定时间内提出延期请求且满足一定条件时出租人应同意延期等,那么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3. 默示续租。在一些情况下,如果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可随时,不过在解除前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办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有以下步骤:
(一)合同订立
1. 明确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号、联系方式等。
2. 确定租赁房屋的具体信息,例如房屋地址、面积、户型等。
3. 约定租赁期限,要明确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4. 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和支付周期(月付、季付等)。
5. 规定房屋用途,只能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
(二)合同备案(部分地区要求)
1. 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明、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 管理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能会收取一定的备案费用并出具备案证明。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房东应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租客应按时支付租金等。
2. 若有任何变更或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办理时可进一步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三、谁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以下主体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一)出租方
1.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方
1.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此外,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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