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宣告死亡的公告期是怎么规定的
自然人是法律意义上的公民,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会长时间不与家人联系,家人也不知道他们的下落。失踪人员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员死亡。但是,宣告死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就让法临网小编和大家了解一下,自然人宣告死亡的公告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宣告死亡的条件
《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宣告死亡的条件:
公民的下落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
(一)下落不明四年;
(二)事故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两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应当由利害关系人向失踪人居住地或者最终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人民法院应当发布寻找失踪人员的公告,公告期为一年。寻找失踪人员公告期届满后仍无失踪人员生还消息的,死亡宣告判决日期可以为失踪人员死亡时间。
诸如登山、雪崩、海难等情况,不需要等两年,只要有相关部门证明即可。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人员死亡声明。自失踪之日起四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书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据
2. 宣告死亡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然人下落不明的,必须达到法定期限。下落不明是指没有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的消息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自然人连续四年下落不明,或者因事故原因,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已达到规定期限的宣告死亡。
3. 宣告死亡的公告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案件后,应当发布寻找失踪人员的公告。公布失踪人员的期限为三个月,公布死亡的,应当公布。期限为一年。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部门证明该公民已不可能生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
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如果被申请人失踪四年以上或因意外失踪并取得相关部门证明等,被申请人家属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布申请人死亡。被申请人宣告死亡后,被申请人的财产和部分民事权利将由其继承人继承。
符合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条件有哪些
所谓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法律上,自然人的死亡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死亡,是指在生理上的明确无误的真死。一种是法律上的推定死亡,事实上也可能死亡,也可能没有死亡。
宣告公民死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所谓死亡宣告,是指公民超过法定期限下落不明的法律制度。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公民死亡。从法律上讲,自然人的死亡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自然死亡。指无误的肉体死亡。一种是法律上的死亡推定,实际上可能已经死亡,也可能没有。
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才能宣布公民死亡
我国现行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1、下落不明四年;
2、事故下落不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宣告一个人死亡关系到其民事主体资格的终止,必须慎重进行,需要较长时间的失踪。
与宣告失踪人员一样,宣告死亡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宣告死亡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首先,利害关系方提出申请。这些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其他合法继承人、财产管理人、债权人等。
二是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特别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发布为期一年的寻找失踪人员的公告。公告期满后,无此人生还的消息,可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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