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关系与租赁关系能兼容吗
债权债务关系与租赁关系能兼容吗
可以兼容的的,融资租赁关系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和租赁关系兼容的情形。融资租赁其实是借助融资的形式创造融物的本质结果。先期不发生物权转移,只是在租金上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到最后处理残值的时候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这是一种结合融资融物的最新筹资方式。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综上可见,融资租赁关系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和租赁关系兼容的一种特殊情况,证明两种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兼容的。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融资租赁方面的信息,欢迎您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小编会详细为您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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