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争夺抚养费怎么判
一、离婚争夺抚养费怎么判
说到离婚过程中的抚养费问题,判断时会参考很多因素喔,比如看当事人双方的钱包厚度、为了孩子要花多少钱,以及怎么做对孩子最有利等等。
最后,根据相应的法规条例或者以往判例经验,他们会给出一个公平而合理的决定。
如果你想为自己争取到更好的待遇,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哟,并提供全面可靠的证据来保护好你自己的权益。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能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当夫妻在婚姻解除过程中无法就权的归属达成共识之时,他们有权向法庭提出诉讼。
法院基于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作出抚养权归属的裁定。
裁定的依据主要考虑如下多重因素:1)父母双方的背景、职业专长、经济收入、年龄及生活环境状况;2)子女当下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生存环境;3)子女的年龄和性别等生理特性。
对于年幼不足两周的孩童而言,通常情况下应随母亲生活。
除非母亲存在诸如严重疾病、不良嗜好(如吸毒、赌博等)或明确表示不愿承担抚养责任等特殊情况。
对于已经超过两周的子女,法院将依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
这其中涉及到三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优先抚养条件、抚养能力以及子女的个人意愿。
如果一方具备优先抚养条件,那么他/她的抚养能力和子女的意愿则相对次要。
若父母双方都希望子女跟随自己生活,但其中一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该方将被优先考虑:1)已经实施了永久性的节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能力;2)子女长期跟随其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将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3)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拥有其他子女;4)子女跟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且另一方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或是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对于八岁以上的成年子女,无论其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只要出现争议,法院会充分尊重并考虑子女的个人意愿。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争夺抚养费怎么判的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