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子女抚养费标准
一、省费标准
抚养费一般参照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支付。
抚养两个或以上子女时,比例可适度调整,最高不得超过月总收入50%。
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这一责任均不会改变。
若一方负责养育子女,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确定另一方承担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及其支付期限。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争取多少
涉及到争夺子女抚育权之诉的律师费用,会受到诸如案情复杂性、律师个人经验及执业地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差异的产生。
一般来说,这些律师费用大致涵盖了咨询费用、代理费用以及必要的用在内。
首先,咨询费用是指律师为协助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制定相应解决方案所收取的费用;其次,代理费用则是律师代表当事人参与各类诉讼或者非诉讼活动所需支付的费用;最后,诉讼费用则是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需要承担的相关诉讼成本。
至于具体的费用数额,则需要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律师所在机构的收费标准来进行商议与确定。
我们强烈建议当事人在挑选律师时,务必对其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有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出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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