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讨薪找哪些部门处理
一、群众讨薪找哪些部门处理
1、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2、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农民工可采取哪些正常维权渠道
1、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是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是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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