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格式合同吗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格式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合同里的条款内容依据相关情况进行设立,签订之后具有法律效力。其主要特点是合同内容基本相同,只需填写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和房屋的具体情况即可。
一份标准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合同名称:房屋买卖合同。
2. 合同双方:买方和卖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 房屋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房屋性质、权属证明等。
4. 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包括房屋的总价款、首付款、贷款方式等。
5. 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包括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等。
6. 过户手续:包括过户时间、过户方式、过户费用等。
7. 附加条款: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的其他条款。
8. 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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