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下逮捕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将其限制在一定的场所和时间内,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取证。
而逮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传讯到法院审判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的限制自由措施,但其依据和适用条件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条件是:
有立案侦查的必要; 有犯罪嫌疑的事实和证据; 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逃跑、毁灭证据或者威胁证人、被害人等; 其他取保候审措施不能达到预期目的。
而逮捕则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条件,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必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才能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但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前仍需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逃跑,或者有明显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将会逃跑; 犯罪嫌疑人在逃,或者有明显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在逃;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侦查中拒不供述真实情况,或者有明显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会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犯罪嫌疑,但无法取得犯罪嫌疑人的配合配合完成侦查工作,或者有明显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会继续犯罪或者妨碍侦查; 其他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
总之,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逮捕,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并且必须严格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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