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要备案吗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备案的,只要双方签字确认就可以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解除合同后十五日内,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未依法履行备案程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因此,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务必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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