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公证了就属于谁吗
房产证公证并不意味着房屋产权就属于谁。在房产公证后,产权仍然归属于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公证只是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证明,以确保其合法有效,与房屋产权的转移无关。
在房产公证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通过以上材料的准备和公证流程的完成,可以确保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有效,但并不会导致房屋产权的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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