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单位能赔偿吗
工伤事故的发生给受伤职工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痛苦。工伤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受伤职工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减轻其因工伤造成的经济负担。本文将详细探讨工伤保险单位的赔偿范围。
一、工伤保险单位能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单位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提供以下赔偿:
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康复费等。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工伤职工因工伤就医、康复或鉴定产生的交通费。
休工补贴:工伤职工因工伤无法继续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可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二、工伤单位能赔偿哪些损失
除了上述法定赔偿范围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工伤保险单位还可能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工伤职工因工伤遭受精神损害的,可要求工伤保险单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就业歧视赔偿金: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后,因就业歧视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工伤保险单位赔偿就业歧视赔偿金。
三、工伤单位不能赔偿哪些损失
工伤保险单位不能赔偿以下损失:
工伤前已存在的疾病或伤害的治疗费用。
工伤职工故意自残或在醉酒、吸毒状态下造成工伤的费用。
工伤职工参与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工伤费用。
其他不符合工伤保险赔偿范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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