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全国统一吗
工伤伤残赔偿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益。那么,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全国是否统一呢?
一、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全国统一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致残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1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进行评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全国统一的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并施行。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全国是统一的。
二、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评定应依据其残疾程度、残疾部位以及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等因素,分为十个等级:一级至十级。
残疾程度的确定依据医学诊断、功能检查和鉴定机构的综合评定。残疾部位的确定以致残原因造成的实际损伤部位为准。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则包括:
残疾对劳动能力影响的程度;
劳动能力的丧失率;
残疾对再就业的影响。
三、工伤伤残赔偿待遇如何计算?
工伤伤残赔偿待遇主要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津贴:从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之日起按月发给伤残职工,直至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伤残津贴基础上,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发给伤残职工。
伤残就业补助金:对已评定伤残等级并已就业的伤残职工,按照其工资收入水平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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