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完全好了还需要赔偿吗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导致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并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那么,工伤完全好了还需要赔偿吗?
一、工伤完全好了还需要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完全好了,不需要再支付赔偿金。但《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以上,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和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除此之外,伤情完全康复后,劳动者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直至完全康复,包括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
伤残者享受伤残津贴,直至伤残等级调整或者终止;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津贴等,不影响职工的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如养老金等。
二、工伤致残后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职工在工伤致残后,需要在1年内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书;
医疗诊断证明;
治疗记录;
其他相关材料。
三、工伤致残后如何计算赔偿?
工伤致残的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12个月×当地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当地平均工资。
一般情况下,工伤完全好了不需要再支付赔偿金。但对于七级伤残以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根据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致残后,职工需要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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