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酒驾是如何处罚的
对酒驾的处罚,没有最新的规定,目前仍然按的规定执行。
一、酒驾的概念: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驾车。
二、酒驾的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就是合飞律师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山东省酒驾是如何处罚的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合飞律师网律师为你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