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脾脏切除如何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脾脏切除如何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要切除脾脏的,如果造成伤残,由双方共同协商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车祸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无身份证的带本)
2、委托鉴定书(或交通队出具)
3、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合飞律师网小编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要切除脾脏,造成受害人伤残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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