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要回抚养权
一、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要回抚养权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离婚后可以要回抚养权: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一方患了重大疾病,身体极度虚弱,没有能力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等事务。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例如,经常不给孩子吃饭、打骂孩子等,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如果他们明确表示想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具备抚养条件,就可以变更抚养权。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例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为犯罪被判刑等特殊情况,严重影响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如果给不起怎么办
如果抚养费给不起,可以考虑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对方协商
1. 主动和对方沟通自身经济状况,如因失业、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收入锐减,诚恳地请求对方谅解,看是否能暂时降低抚养费的数额或者变更支付方式,例如从定期支付改为分期支付等。
(二)寻求法律帮助
1. 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自身的实际经济状况重新判定抚养费的数额。法院在判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支付方的收入水平、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如果支付方确实经济困难,法院有可能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不过这需要提供相关的经济困难证明,如失业证明、低、重大疾病诊断书等材料。
三、期间可以要求对方给抚养费吗
在分居期间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
如果双方有未成年子女,虽然夫妻处于分居状态,但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分居并不改变这一义务的存在。
其一,从法律规定来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并不因夫妻关系的特殊状态(如分居)而消失。其二,在分居期间,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这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其三,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并要求未直接抚养一方履行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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