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离婚协议书一人到场就能办房产过户吗
一、凭一人到场就能办房产过户吗
针对夫妻离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房产转让事宜,通常情况下是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办理相关事项的备案手续,并且,在办理过程中,他们还需提供以下几种必备材料:首先,必须出示有效的书和副本;其次,按照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个人有效件以及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另外,对于通过的人士来说,除了上述材料之外,他们还得将已经签发的及其对应的复印件递交过来,同时,与其相关的归属协议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后一种情况,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那么他们则需要在办理程序之前,提交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复印件。
特别强调的是,如果法院判决书当中已经明确了所涉及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哪一方,那么拥有该权利的一方就可以单独提出申请进行登记备案。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互换合同、、受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写着房子归孩子还用吗
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如果房屋尚未进行产权转移的正式交接程序,然而双方当事人已经以书面形式签订了赠与协议,同时,父母也已经将原有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交给了子女,那么这种情况也是应该被视为赠与行为已经生效,接下来只需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即可。
请注意,并非所有的房产转让动作都需要经过公证书的核准哦。
若是您希望对整个过程有更为充分的保障,那么通过公正方式来完成过户也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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