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怎么鉴定?
我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老板说要给我申请工伤赔偿,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去做伤残鉴定,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鉴定,我听说伤残鉴定有国家标准,但是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标准,也不知道怎么判断自己的伤势是否符合标准,我很担心自己会被老板忽悠,或者被鉴定为不够伤残等级,从而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我该怎么办呢?
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
工伤伤残鉴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身体残疾或功能障碍,需要评定其伤残程度的一种鉴定,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一般如下:
- 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审查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 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鉴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 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结果,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 申请复议:申请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 再次鉴定:申请人对复议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
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来确定的,该标准将伤残程度分为十级,从一级到十级依次加重,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伤残等级的评定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 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根据伤残部位和程度,确定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程度。
-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根据伤残部位和程度,确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受限程度。
- 工作能力:根据伤残部位和程度,确定工作能力的受限程度。
- 社会交往能力:根据伤残部位和程度,确定社会交往能力的受限程度。
工伤伤残鉴定的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小编总结
工伤伤残鉴定是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用人单位履行工伤保险责任的必要程序,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鉴定,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再次鉴定,劳动者也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书、劳动合同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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