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一、离婚需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以下证件:
1. 双方的户口簿。户口簿能证明双方的信息等情况。
2. 双方的身份证。身份证是确认双方身份的重要证件。
3. 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证件。
4.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此外,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
二、离婚到什么部门办理
离婚分为和,办理部门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
1. 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般是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夫妻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前往办理。
2. 在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对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若符合,将予以登记,发给。
(二)诉讼离婚
1. 诉讼离婚需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办理。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在外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情况有所不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能否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取决于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外地办理,而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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