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结束
一、广西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结束
广西的离婚冷静期为 30 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 30 天是离婚冷静期,旨在让双方有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如果 30 天内双方均未撤回申请,且在接下来的 30 天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到最终拿到离婚证,总共需要 60 天左右的时间。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应当妥善保管婚姻登记证件等相关材料。
二、广西离婚登记哪里办理
在广西,离婚登记一般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具体来说,夫妻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则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三、广西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
在广西,离婚冷静期为 30 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 30 天是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让他们重新审视婚姻关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离婚。
如果 30 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均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且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的情形。如果是,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在办理时,双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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