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离婚冷静期如何申请
一、河北离婚冷静期如何申请
在河北申请离婚冷静期主要涉及以下情况:
(一)协议离婚时的离婚冷静期
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2.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 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诉讼离婚,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专门申请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冲动离婚表现等情形的当事人进行调解等工作,但这不是离婚冷静期的申请范畴。
二、河北离婚冷静期如何延长
在河北,离婚冷静期为30日,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目前并没有直接延长离婚冷静期的法定途径。
如果在30日冷静期内,双方有一方撤回申请或者30日届满后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确实想要延长所谓的“冷静期”,双方可以在30日届满前重新协商,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这样将重新开始30日的离婚冷静期。但这不是延长,而是重新计算。
不过如果涉及特殊情况,例如一方存在严重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另一方故意拖延离婚损害己方权益等,可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而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三、河北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结束
在河北,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三十日届满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没有所谓“结束”的说法,只要相关离婚登记法律规定没有变更,离婚冷静期就会一直按照这个规定执行。其目的在于减少冲动型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等。
以上是关于河北离婚冷静期如何申请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合飞律师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