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离婚冷静期如何办理
一、河北离婚冷静期如何办理
在河北办理离婚涉及离婚冷静期时,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申请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与冷静期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三)审查与登记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河北离婚冷静期如何能取消呢
在河北,离婚冷静期是法定的程序要求,无法直接取消。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目的在于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时,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如果想要尽快解除婚姻关系,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如果存在家暴、遗弃、虐待等严重损害一方权益或者有、与他人等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时,可以考虑通过向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离婚。法院在审理时如果查明存在上述情形等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会依法判决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三、河北离婚冷静期如何能延长呢
在河北,离婚冷静期为30日,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延长。
离婚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的30日,这一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存在重大疾病、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可能影响离婚决策的情况,可向法院,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审理判决,而不是通过延长离婚冷静期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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