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协议离婚流程
一、涉外协议离婚流程
涉外协议离婚,需根据不同情形遵循相应流程:
若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且双方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具体需提交簿、、、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及离婚意愿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
若一方为中国国籍,一方为外国国籍,在中国登记结婚的,若双方并就、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诉讼方式由调解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达成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若双方均为外国国籍,在中国办理离婚事宜,需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国际条约、国内法规定确定是否可在中国办理及相应程序。
二、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其内容通常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及的约定,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债务的分担等。
离婚程序分为协议离婚和。如下: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协商不成,则需通过诉讼离婚,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三、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其一,在双方自愿且内容合法的前提下,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具有合同约束力。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
其二,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具有力。这意味着若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法院一般会依据协议内容作出判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若离婚协议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协议。同时,若协议内容违反的强制性规定,该部分内容无效。总之,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是保障离婚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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