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协议离婚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涉外协议离婚办理流程是什么
涉外协议离婚办理流程主要如下:
(一)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持本人簿、,外国人还应出具本人有效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等相关材料。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查看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主要审查双方是否,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证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
(三)受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工作人员会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等。
(四)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离婚登记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五)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二、满足了什么条件可以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双方自愿。夫妻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这种意愿应当是真实、自主作出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另一方同意离婚,必须是双方平等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
(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包括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另一方支付的数额、方式及期限,以及不直接子女一方探视子女的具体方式和时间等,要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三)对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夫妻双方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协商一致,明确各自的财产权益和债务责任,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四)主体资格合法。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了的合法夫妻,不包括等其他关系。
同时,还需注意,协议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经过登记机关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三、省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在江苏省,协议离婚所需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
若夫妻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等问题均协商一致,且材料准备齐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三十日为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顺利通过审核,一般当场即可领取离婚证。
综上,从申请离婚登记到最终领取离婚证,最快大约需要31天,即冷静期30天加冷静期届满后去领证的1天。但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未按时申请发证,就无法完成,所需时间就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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