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簿和(含复印件);
2、本人《》;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四、办理期限
如果你们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一般3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你们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你们的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五、办理程序步骤
1、出示证件;
2、填写《》;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
5、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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