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还需履行夫妻义务吗
一、离婚冷静期还需履行夫妻义务吗
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关系依旧存续,双方仍需履行夫妻义务。
从法律层面讲,离婚冷静期只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一段冷静思考是否真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段。在这段时间里,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夫妻间基于婚姻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
比如,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若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出现生活困难、身患重病等情况,另一方仍有提供必要经济支持和生活照顾的义务。再者,财产方面,共同财产的管理、处分仍需遵循的相关规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转移、隐匿、变卖等。
同时,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也仍然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在这期间做出违背夫妻忠诚的行为,如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等。总之,离婚冷静期并不改变夫妻法律关系的实质,双方仍需依法履行相应义务。
二、如何快速离婚躲过冷静期
在法律框架内,不存在快速离婚躲过冷静期的合法途径。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制度,旨在给夫妻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无论是还是,都需遵循相应法律程序。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申请后有三十日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若想避开冷静期,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并不“快速”,其程序相对复杂。需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才会准予离婚。整个诉讼过程涉及诸多环节,如立案、送达、开庭、判决等,所需时间通常较长。
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躲避离婚冷静期不仅违背法律规定,还可能引发诸多法律风险和不良后果。建议理性对待婚姻关系,妥善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三、双方同意离婚有冷静期吗
双方同意离婚若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存在冷静期。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若双方同意离婚但选择诉讼离婚途径,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法定情形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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