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几天作废
一、离婚冷静期过几天作废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未办理离婚登记则作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离婚程序作废。在此之后若仍想离婚,需重新按程序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这一规定旨在给双方更充分时间审慎思考婚姻关系的解除,避免冲动离婚。
二、女方刚怀孕可以谈离婚吗
女方刚怀孕时可以谈离婚。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从实际操作来看,如果双方能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对于未出生子女的问题需提前规划和协商)等达成一致意见,可选择。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等法定程序后领取离婚证。
若无法协商一致,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例如,是否存在、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财产分割上,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对于未出生子女的归属,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做出决定。
三、离婚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离婚时的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征地补偿款是在婚前获得,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因为其性质是对被征地一方权益的补偿。
-婚后获得的征地补偿款,若明确是对一方个人的补偿,比如仅针对某一方的安置补偿,那么该部分补偿归个人。
-若征地补偿是基于家庭共有土地,且夫妻双方都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补偿款中有夫妻共同应得份额的,应作为进行分配。通常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考虑夫妻双方对土地的贡献大小、实际生活需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
以上是关于离婚冷静期过几天作废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