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离婚冷静期过几天作废
一、辽宁离婚冷静期过几天作废
在辽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发给离婚证,则相关程序视为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为30天,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超过这个30天的期限,双方没有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那么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就视为撤回,即作废。若后续仍想离婚,需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相关程序。
二、民政局诉讼离婚冷静期
结婚不存在诉讼及冷静期相关情况。在我国,结婚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等条件,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婚姻关系即确立。
而关于离婚冷静期,是针对设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夫妻双方选择,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诉讼离婚是一方通过向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进行审理判断,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三、离婚需要多久的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的时长为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离婚冷静期的计算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当日开始。在这30日内,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随时撤回申请。而30日届满后,还有一个30日的领证期限,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若逾期未申领,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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