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不会获得经济补偿。但若存在特定情形,则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以下是一些具体情况的详细解释:
法定情形: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违反劳动法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者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
协商解除: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是否支付。该协议应当反映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无需补偿的情形:根据《》,劳动者在间提前通知、或者按正常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非过失性解除: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原因而导致的,例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整后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计算标准:如果确定需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具体细节应参照《法》第四十七条。
月工资上限: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的三倍,那么计算经济补偿时,将以该数值为上限,并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合飞律师网温馨提示:
-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