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怎么撤诉
一、诉讼怎么撤诉
原告在离婚诉讼中撤销请求可采用两种途径:提交撤诉申请。
在审判宣告前,原告有权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然否批准则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裁决。
被告未到庭或提前离场。
若原告未按照传票提示准时出庭,亦或未经法庭允许便中途离场,法院将判定请求失效。
在这一过程中,法院拥有最终决定权,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的裁决。
若法院裁定不批准撤诉,且原告仍未到庭,法院将进行缺席审判。
另外,若原告撤诉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在六个月内再次提出相同请求,法院通常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多久收到传票
诉讼离婚案件立案七日后,应向被告发送传票,具体时间取决于法院运作速度,通常为10至30天左右。
在立案后,法院首先会联系被告;若无法联系上,再进行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如仍无法送达,则采取公告送达,即通过报纸发布公告,公告期为60天,期满视为送达。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