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内被对方威胁怎么办
一、在离婚冷静期内被对方威胁怎么办
若遭受侵害,应立即寻求警方援助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离婚问题,是否设立冷静期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冷静期”仅应用于双方自愿协商至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情况。
如遇或婚姻不忠等严重问题,导致情感破裂,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将不受冷静期限制。
各项法规制度的设立,皆需权衡多方权益,不提供绝对自由,因其可能影响其他权利及利益。
同样,在倡导离婚自由的同时,亦需审慎思考相关问题。
“冷静期”旨在避免因家庭琐事引发争执后冲动性离婚,降低反悔概率。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威胁离婚能撤销吗
1、在法律层面上,这是可以被撤消的。
撤销方式为一方向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所办理的离婚登记,原因可能是在办理过程中有一方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欺骗手段获取了婚姻登记;也可能是其中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由于受到恐吓或威胁而被迫签署了并完成了离婚登记。
若离婚双方在达成合法离异之后,有再度缔结夫妻关系的意向,那么撤回离婚证书的可能性并不存在,因为仅能通过申请手续来达到这个目的,即再次向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申请重新组成新的家庭。
2、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请求要符合特定条件。
根据中国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中所明确的条文来看,在申请婚姻登记过程中,如有一方当事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获取婚姻登记的行为,负责该项业务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有权依法撤消该次婚姻登记。
同时,对相关涉及离婚事项的当事人,需宣布其先前的离婚关系无效,回收离婚证书,并基于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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