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做见证
一、哪些是做见证
1、见证是指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所从事的行为。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2、法律依据:《》
第一百三十三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二、哪些人可以做代书见证人
1、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
3、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
4、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
5、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又称在场见证人。证人由案件本身决定,不能任意选择,只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有关情况作证;而见证人则是根据需要产生和决定,可以选择,同时他只对被邀请参加见证的事实起证明作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