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劳动合同违约金纠纷
一、如何预防劳动合同违约金纠纷
在建立中,雇主以及员工都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合理地确定合同期限,特别是对于拥有独特技能的员工来说,更应该根据自身情况来设定合同期限;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即将结束时,应尽量选择在或者约定的终止条款生效之际,以终止合同的形式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从而避免违约行为的产生;再次,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违约金等事项进行约定时,若当地对其设有最高限额的规定,那么就应按照此规定进行约定;反之,若未有相关规定,则应根据劳动者的经济承受力及工资水平进行合理约定,以防止出现无法履行的情况;最后,当劳动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面临的可能性时,都应审慎且全面地权衡利弊得失,一旦出现解除合同的违约情形,违约方应主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劳动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预计违约金等将难以避免,那么他们就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即在事前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
一旦争议发生,他们应依照法律程序,通过劳动争议委员会和人民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能不能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相关免责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形加以判断。
如若用人单位试图通过这些条款来规避其自身应承担的法定责任,或是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些条款便属无效。
需要明确的是,即便存在此类无效条款,也并不能直接导致整个劳动合同的失效。
在这种情况下,仅有该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会对其他部分的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换言之,其他部分有关薪资待遇、社会福利等方面的规定仍将保持其有效性,且可继续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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