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租房合同不租了,有违约责任吗
一、签了不租了,有违约责任吗
在成功签署住房租赁合同时,如若出现不再续租的情况,那么,这是产生了违约责任的。
在这类情况下,若双方有意愿通过友好协商来解除原先所订立的租赁合同,我们也可以看到这是完全可行且合法的;
若仅由承租人单方面提出的请求,那么,出租人很可能会采取行动,提出让承租人负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此过程中,承租人与房东之间可以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以期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例如,如何在租房后的中途退房时,能够顺利地退还剩余的租金等相关事宜。
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按照约定执行,那么,所有的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租赁期限,并且对于提前退租的问题并未做出特殊规定,那么,承租人在未经事先通知的前提下提前退租,无疑就构成了一种违约行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二、租房住不到一年押金可以全退吗?
通常来说,这种情况下押金是没法退回来滴!因为,这个租赁合同可是规定了一年的租期呢,要是在这期间,租客突然不想再住下去想要提前解约的话,那这押金还能不能要回来就得看咱们当初签的那个合同是怎么说的啦。
一般的情况下啊,遇到这样的事儿都是租客犯错在先,所以说押金基本上是拿不回来的。
不过嘛,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我们还是可以试着跟房东商量看看,说不定他心肠好愿意把押金还给咱们呢,那也是有可能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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