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能够和违约责任并用吗
一、缔约过失能够和违约责任并用吗
在处理时,我们无法将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相提并论。
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针对在缔结合同时,由于一方当事人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从而给对方带来了信赖利益上的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而违约责任则是指当合同双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时,应当承担的。
这两种责任的性质和形式均有所区别,因此在实践中无法将它们混为一谈。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发包人违约责任有哪些承担方式
关于发包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承担方法:
1、首先呢,他们要支付违约金给承包商。
就是说,当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或者是履行得不够好的话,就必须得向承包商赔付一笔数目合适的钱款。
2、其次呢,由于发包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了承包商的财产遭受了损失,那么承包商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3、如果发包人坚持不肯履行他的合同义务,或机构会对发包人采取措施。
比如说,可能会发布特定的执行令,让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事务。
三、过错责任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大家都知道,一旦一方没有按照我们事先签订好的合约去履行自己应该做的那部分,或者这份契约中他要履行的那部分所完成的程度不能够满足我们当初所设定的标准的话,那这时候,另外一方就有权利去要求他继续履行他的那部分,或者让他采取一些适当而有效的措施来将这个不足之处给弥补上。
而且,如果这个不按照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损失,那么责任方也需要对我们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这其中包括了直接的损失和间接的损失,比如我们可能会失去的利润等等。
尤其是当这种违约行为是由于他们的故意行为了或者存在着严重的失误的时候,那么他们就必须要承担起更加沉重的赔偿责任。
当然,我们在提出赔偿请求的时候,必须得拿出证据来证明我们确实遭受到了损失,并且这个损失跟他们的违约行为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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