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居间合同是否成立
一、口头居间合同是否成立
口头居间合同可以成立。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从法律层面看,口头形式订立的居间合同是被允许的,只要其符合合同成立的相关要件。
具体而言,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双方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承担相应的;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三是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不过,相较于书面合同,口头居间合同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较难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合同的具体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为避免潜在风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间合同。
二、居间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撤销需满足一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若居间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对合同的重要内容,如的具体范围、报酬支付方式等存在错误认识,且该错误认识影响到其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申请撤销。
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例如,居间报酬的约定明显过高或过低,一方利用自身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等情形,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受损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三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比如,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签订合同;或者以威胁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受损害方可以撤销该合同。
需注意的是,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一般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居间合同效力怎么确定
确定居间合同的效力,需从多方面考量:
其一,主体资格。签订合同的双方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且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可能无效。例如,未成年人独立签订的重大居间合同,若无追认,通常无效。
其二,意思表示。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若一方通过欺骗手段使另一方签订合同,受欺骗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合同。
其三,合同内容。不得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居间事项为非法活动,如协助进行交易等,该合同必然无效。
其四,形式要件。虽多数居间合同不以特定形式为生效要件,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等特定形式的,应符合相关要求,否则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综上,只有在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符合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居间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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