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房离婚怎么判
一、夫妻分房离婚怎么判
针对您提到的两种情形,我们给出如下具体解答及法律细化条款:
1.若一方在婚前已完全付清房款并成功获取房产证,则此房产即被认定为婚前财产,且归属专属夫妻其中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将无法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同样,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完成全部购房款项的付出,但在婚后才获得房产证,那么这与第一种情况在实质上是完全相同的,仅有一点区别在于房产证的取得时间略有差异。
在此情况下,同样被视为婚前财产,归属一方所有,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也无法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2.若一方在婚前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按揭购房,婚后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相关,夫妻一方在婚前签署不动产,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同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婚后则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贷款偿还义务,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当面临离婚诉讼时,对于该不动产的处置问题,需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人民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将该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而未偿还的贷款则作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双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诉讼中,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房屋归属怎么判
1、在之前一方已全额支付购房款且获取房地产证的情形若在婚姻缔结之前,一方已经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项并且成功获得了房地产证,这样的房产就被认为是。
在法律层面,此类婚前财产应被归为夫妻个人财产范畴,所以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不予分配。
同样,假设在婚前一方已支付房屋全款,但在婚后才获得房地产证,那么此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在本质上是完全相同的,唯一的区别在于获得房地产证的时间略有差异。
在此种情况下,同样将视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另一方也无法对此提出任何分配请求。
2、在结婚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按揭购房,婚后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签署了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同时在银行申请了贷款,而在婚后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那么在不动产登记中,该不动产将被记录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
当面临离婚时,对于该不动产的处置方式,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
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会依据法律规定,判定该不动产归属产权登记一方,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将被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资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理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分房离婚怎么判的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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