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男方不给怎么办
一、离婚后小孩男方不给怎么办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的分配问题,当事人双方可进行充分的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法院进行裁决。
法院对权归属的判断,通常以促进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原则:主要综合考虑以下诸多因素:包括夫妻双方的受程度、职业背景、经济收入水平、年龄差距以及家庭生活环境、子女的实际年龄等等。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首先是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即提起诉讼。
在此环节中,当事人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及其副本、个人明文件、簿、婚姻登记证书、文件、能够证明导致情感破裂的主要原因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提供子女的基本信息和抚养现状的证明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离婚两岁的孩子怎么判?
依据我国现行,倘若已年满二周岁之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在以及儿童权益保障等问题上未能就抚养权归属达至共识,不能协商解决之时,应由当地司法机关据此按照严谨公平的原则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司法机关将全面考虑父母双方的实际状况和利益诉求,以确保所做出的决定对孩子最为有利;而在涉及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若子女尚未达到两周岁,则通常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母亲;至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亦应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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