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和不保全的区别,超标的财产保全异议法律规定
超标的的诉讼保全措施是错误的,不需要被申请人提出异议,法院可以自动解除超标的保全的部分,处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起诉状,保全申请书,提供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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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的保全诉讼有什么规定?
超标的保全属于保全错误,法院应当主动或者应被申请人(一般是被告)的申请或者所提异议来解除对相应财产的保全。根据保全的对象不同,保全分为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在做财产保全的时候,一般只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起诉材料中的诉讼请求,保全申请、担保材料等),对于申请人所申请保全的财产是否超标的只能通过常理进行大概的判断。
对于超标的保全,实务中一般是被申请人(一般是被告)提出超标的保全的异议并申请解除超标的部分的保全(或者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解除全部的保全)。对于申请人所申请保全的财产明显超过诉请标的的,法院一般不会同意超标的部分的保全,但是如果法院无法判断是否超标的,就有可能应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这就有可能导致超标的保全(这不能说法院有过错)。
诈骗罪最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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