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走了没离婚没联系怎么办
一、老婆走了没没联系怎么办
在面对妻子离家出走且未作出任何离婚或联络行为时,您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进行应对。
首先,若妻子已经离开家庭并切断所有通信超过两年时间,那么作为丈夫的您便有权利向当地警方报案,宣布其失踪。
随后,您可以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
自此次诉讼请求递交日起向前追溯,只要确认另一方失去踪迹已经超过两年,那么对方就有权提起离婚诉讼。
经过官方公告寻找仍然无法找到此人的情况下,这属于应当调解无效并且应当批准离婚的法定情形。
无论妻子是出于逃避家庭责任、违反婚姻义务,抑或是由于个人错误等原因导致的失踪,夫妻之间的感情终究会出现裂痕,双方的关系也会因此发生改变。
在此种情况下,您作为当事人是完全有资格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无需任何附加条件。
如果妻子已经失踪长达四年之久,那么作为丈夫的您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口,从而使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法院将会依据调查结果来确定失踪时间,进而判定被申请人是否已经死亡。
自宣告妻子死亡之日起,双方的婚姻关系将自动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
下列,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老大两周岁老二两个多月离婚怎么分配
在涉及到离婚事宜中,对于两周岁以下婴儿的归属问题并非是一成不变的答案。
在通常情况下,若母亲无任何特殊状况发生,那么法院往往倾向于将这一阶段的婴儿权判归其母所有。
如果存在某些不适合由母亲亲自抚养的情形,例如母亲自身存在对婴儿发展健康造成潜在威胁的不良因素,那么法院也有可能决定将抚养权转交给父亲。
至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儿童,则需要依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来确定最终的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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