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分房产
一、离婚如何分房产
关于离婚后共有房屋如何进行合理处置,我们可以做出如下解释:在夫妻离婚之际,夫妻俩完全有权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对属于他们的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和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将共有住房的所有权归属其中的一方,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额的补偿金,使双方均能够承受并接受这个结果;而尚未偿还完毕的房贷则应由获得住房的一方独自承担。
以下是详细的几种情况论述:首先是当夫妻二人在婚后购置住房时,那么这套房屋无疑应当被视为他(她)们之间的共同财产,并据此予以公平的分割。
其次是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在一方先行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并成功取得之后,他(她)们在婚后共同承担了剩余的房贷。
在此情况下,共同偿还的房贷以及相应产生的增值部分都需要进行。
再者,如果在婚后有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住房,且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话,这实际上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无关。
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应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最后,如果在婚后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住房,并且事先已经达成了相关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若未曾作出约定或约定不够明确,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将被平均分割。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还贷,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
在夫妻离婚时,有关房产分割的问题通常应先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若协商无果,则遵循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1. 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获取房地产的所有权,那么该房产经当事人的申请可被进行拍卖或是转让出售,其后所得款项再行公平分配;
2. 倘若夫妻双方均有意愿取得房产的所有权,且均同意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决定归属权,那么便按照这一程序进行操作;
3. 仅有一方希望获得房产所有权的情况下,由最终获得房产的一方,依据双方共同确认的房产价值或者由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做出的评估结果,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对于房产的分割事宜,必须充分尊重并考虑到夫妻双方的意愿和利益。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