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如何分房产房
一、离婚如何分房产房
1. 若该房产系在婚前置办,并且购买款项由单方面支付,并且将所有权归于购买人一方,那么,此种情况之下,该房产应视为购买人的个人财产,配偶并无权提出对此进行分割。
如果此房产在婚前置办的同时,存在情况,即便所有权已归属购买人,配偶仍有权在之时对其增值部分或者还贷部分提出分割请求。
2. 倘若该房产为在婚前置办,但存在贷款情况,即使所有权已归属购买人,在离婚之际,配偶仍然拥有对其增值部分或者还贷部分提出分割的权利。
3. 若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在婚后以共同收入购置,无论所有权归属何方,均应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婚房产权如何分
关于离婚分房这个问题,这里给大家详细说说。
首先,要是夫妻俩前就把房子全买了,交清了所有费用,然后只登记了自己名字的话,那这房子就是你的私人财产,离婚时不能拿来切割。
然后说到婚后,不管是你跟另一半还是其他人合买,只要有双方名字或其中之一,那就都是家庭共有的,一般来说,法院会按照平均分的方式处理。
另外,假如你们结婚后买了房,虽然房子没写两个人名字,但是只有你出了首付,然后还贷也是你们两个人还的话,那就算你是房子的主人,法院可能也会判给你更多钱,作为另一半的补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